2004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湘建建 [2004]244号
各市、州建设局 (建委)、建工局: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通过采取建立省和各市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大力推行《公示制度》和《警示制度》、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及组织全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措施,确保了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全省上半年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12起,死亡16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7.7%,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4.3%。其中一次死亡2人事故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3起,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通过对今年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事故时间上呈现前高后低。 今年发生的 12起事故,长沙3起,死亡5人;益阳2起,死亡2人;永州、郴州各1起,均死亡2人;衡阳、株洲、岳阳、怀化、常德各1起,均死亡1人。其中一季度9起、占75%,二季度3起、占25%。今年3月底我省召开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后,省及各市州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二季度以后事故得到了迅速控制。这充分说明,只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安全事故就会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监管方面存在不足与漏洞。 随着我省建筑业规模与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给依法监管带来缺陷,给建设业主规避监管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建设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规避监管现象依然屡见不鲜,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开发区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规避监管现象更加突出。今年的 12起事故,有6起事故是未纳入监管项目,占事故总起数的50%,死亡人数占56.3%。其中4起2人事故有3起是未纳入监管的项目。4起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2起未纳入监管。
三是专项治理力度不强。 从事故类别看,提升设备、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等方面占相当比例,而边坡坍塌、人工挖孔桩等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也频繁发生。对拆除工程、围墙、护坡等限额以下工程的整治,未能做到登记造册,逐个排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不到位。 通过对近几年安全生产事故分析,死亡人员中农民工、临时工占了 93%以上。这充分反映了当前劳务用工不规范,私招滥雇农民工、临时工现象严重,对一线工人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知识培训也未落实,给建筑安全生产埋下了祸根。
进入 7月份以来,我省又连续发生3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其中2起提升设备事故,分别发生在长沙和岳阳,1起临时用电事故,发生在湘西自治州,事故多发现象又开始抬头。目前,正值建筑施工“高温、高峰”期,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必须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厌战松懈情绪,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认真学习今年7月15日-16日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贯彻落实“两条例、一决定”为主线,强化基础,狠抓落实,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平稳过度与良性发展。对下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以边坡坍塌、人工挖 孔桩、拆除工程、提升设备以及施工临时用电等事故多发点为重点的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创建专项整治样板现场,召开现场交流会,组织施工企业相关人员观摩学习,进行现场师资培训,以点带面,逐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三大“顽疾”,有效控制多发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督促施工企业强化生产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一线操作人员整体素质。
二、明确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监管区域的日常巡查制度,明确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要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巡查行为,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工程,有效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公示制度》和《警示制度》的执行力度,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格按程序对各种不良行为进行记录、确认和公示。对有不良行为的工程项目,要跟踪管理,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同时结合《警示制度》强化对县(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认真抓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 认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工作。以此为手段,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从源头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定期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 各地要以控制事故为目标,建立定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及时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形势分析会至少每半年一次。
湖南省建设厅
2004 年 7 月 22 日